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12-13 浏览次数: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开好局、起好步,牢牢把握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素质教育战略主题,紧紧围绕提高“五率”工作目标,抓学习引领发展,抓投入保障发展,抓改革促进发展,抓项目带动发展,抓管理服务发展,抓队伍支撑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提升人民教育幸福指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做好实施规划纲要基础性工作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学习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加强与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组织对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宣传报道,营造组织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2.制订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措施。做好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解工作。出台江西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配套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各项配套政策,指导各地各校提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教育规划纲要落实的政策支撑体系。
  3.完善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确保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保证计提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事业。研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和优质高中建设的债务化解工作。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强化教育经费审计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4.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相关重大项目。抓紧启动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十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十大改革试点,重点实施好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全面落实支持共青城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办好内地民族班,全力配合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抓好项目建设。
  二、加强改进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素质教育月”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班主任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班主任专业技能竞赛和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评选活动。推进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小学生省情教育,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开展全省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力争覆盖面达到全省县(市、区)的80%。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新方案,推动职业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6.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制订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思政课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省情教育、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和诚信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坚持并完善省领导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和高校师生旁听省有关会议制度,办好大学生时政讲坛。建立大学生全员心理档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学科和队伍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心理咨询示范中心。建设好大学生思政教育主网站及一批品牌栏目和网页,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加大大学生思政队伍培训力度,开展辅导员全员培训。
  7.启动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发挥省级样本校的示范作用,破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难题;认真总结第一轮新课程实验经验,巩固扩大新课改成果,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8.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办好学生各类体育竞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与防控工作。推进《国家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标准》的实施和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启动5个国家级、10个省级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
  9.推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督促各地制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城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建立教育共同体,完善结对帮扶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努力缓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热问题,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继续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活动。
  10.组织实施好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等专项工程。完成好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首批20个试点县的规划建设任务,启动新增约40个县的教育园区建设。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好城市义务教育大班化小班工程、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和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工程、教育赠款工程。
  11.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启动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扩充工程。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评估,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加强通用技术试验室建设,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力争毛入学率达到78%。
  12.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步伐,提高学前儿童三年毛入园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强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和城镇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工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幼儿园与村组幼儿园的结对帮扶机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
  13.切实办好特殊教育。研究制订加快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特殊教育合格学校标准。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各地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程度。
  14.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启动第二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开展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组织全省中小学学校安全、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省督学换届会议,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推动全省市、县(区)督学责任区的建立。
  四、深化校企对接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5.全面推进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对接。继续实施“立足产业抓对接,十万学生进园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职业院校与园区企业互派管理人员交流挂职锻炼力度,完成94个工业园区和职业院校领导交叉任职对接工作,全面推动九个对接工作的落实。
  16.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制订我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2011—2015),启动“十二五”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校企一体化合作计划。抓好中职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中职示范学校。加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17.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修订完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全面规范实践教学、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教学行为,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第八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1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发展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城镇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加强高校内涵建设,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19.推动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组织开展新一轮的高校教学评估,继续组织实施“江西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省级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自主开展创新性实验计划等项目的遴选建设工作。做好“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的评估验收和“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遴选工作。
  20.加强院校重点建设。继续实施南昌大学“211”工程。加强我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院校建设和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制订全省高校设置规划,出台分类指导相关意见,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完善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探索省部(行业)共建高校的运行新模式;探索省市共建区域高职院校新机制。指导和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制订高水平大学建设意见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
  21.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江西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做好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中期评估。推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增设一批研究生培养基地,大力开展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大力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的博士点、硕士点建设。抓好专业学位的发展工作,争取在授权种类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
  22.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文社科研究。继续实施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规划(“311工程”),做好高水平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制定和启动高校“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规划、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做好申报教育部基地工作,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强化高校基础学科和基础研究优势,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全面提升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水平。
  六、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政策,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发展
  23.研究制订《关于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对提供公共教育产品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相当的财政扶持政策;完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
  24.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水平。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特色发展、规范发展。支持民办高等学校在省级科学研究平台、重点学科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取得突破。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做好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换届工作。
  25.规范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贯彻落实《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召开第四次规范独立学院设置工作座谈会,开展规范设置推进情况调研。推动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接收教育部先期验收,保持独立学院平稳过渡。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26.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实施好教师国家培训项目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和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开展第六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制订加强师范教育的政策举措,着力解决好师范教育当前存在的一些吸引力不强、实习实训难保证等实际问题。
  27.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补充。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免费师范生”和“定向师范生”招收工作,确保首批国家免费师范生回省落实任教岗位和定向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加强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
  2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激励考核办法。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师德标兵及先进集体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模范教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29.进一步改善和落实教师待遇。继续推动各地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权益。对长期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八、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30.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两免一补”,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继续做好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工作。完善普通高校济困助学体系。
  3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所在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工作目标。落实应征入伍义务兵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大力开展社会助学,完善鼓励捐资助学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为更多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受助机会。
  32.深入推进阳光招考。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做好课程改革和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对接。继续推进“阳光高招”工程,改革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方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扩大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范围,将全省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比例提高至50%以上。稳步推进成人高考报名方法改革,逐步建立成人招生计划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做好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
  33.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体面就业、公平就业、安全就业“四位一体”的就业工作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质服务年”要求,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力争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建设全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果展示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二级管理系统。加强对贫困毕业生和求职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入伍预征工作。畅通就业渠道,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留在省内就业。
  九、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34.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启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中长期规划各项工作。继续推动与国外政府间及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鼓励高校与境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合作交流机制。加大国外智力引进和教师培养力度,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地方项目,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受理申报和选派教师出访工作。制定“留学江西计划”,规范来华留学、聘请外教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并加强监管。推动我省举办的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建设。
  35.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应用与管理工作。抓好《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做好二类、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农村示范校的创建。继续抓好“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进校园活动,举办“全省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强化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推动全省普通话测试数据网络信息化。继续抓好规范汉字测试试点工作。
  36.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高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服务水平。完善和改进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方式。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强教研能力建设,改进教研工作方式,提高教研工作水平。
  37.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启动实施“班班通”工程,推动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建设。加大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力度,启动优质课程资源库建设。编制网络建设规划方案,搭建教育省域网、市级城域网。制定我省高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开展高校信息化水平评估。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逐步建立文件档案电子库。开通网上视频录播直播功能,强化教育网子频道管理。做好教育大厦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江西教育数据中心,做好教育统计分析。
  38.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围绕教育“十二五”事业规划和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实施,精心策划重大教育宣传活动。挖掘和宣传教育系统重大典型,组织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采风活动。继续坚持教育新闻发布会、教育好新闻评比、新闻通气和协调制度。切实加强电视、网络、期刊记者(通讯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教育宣传品牌活动和品牌栏目。完成教育出版体制改革工作。
  3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督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开展教育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启动教育系统“六五”普法。
  40.切实提升机关效能。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巩固提升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效,着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教育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运转协调机制,提高机关运转效率。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与统筹好各类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做好机关后勤工作,加强车辆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添置等管理,确保江西教育发展大厦正常运行,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41.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小学安全工作和教育信访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评估。完善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预案,做好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教育信访工作网络平台和校内上网场所信息管理平台,组织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和校园安全检查,加强维稳信息收集和形势研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教育风险管理,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试点。
  十、加强系统党的建设,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4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做到“五个好”、打造“每个党组织成为一个战斗堡垒”要求,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践行“五带头”、“一个党员一面旗帜”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深化教育改革开放等各项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
  43.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关于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开展全省高校“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好班子评选活动。推进高校领导干部校际之间以及和地方干部之间的交流,继续选调和选派高校干部到国内名牌大学、到基层、到省里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程中挂职锻炼。充分发挥工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加强高校干部教育培训。
  44.提高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研究制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全省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年”活动,做好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高校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长效机制。开展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估。
  45.推进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把党性教育、理论教育、业务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搭建灵活多样的工作学习载体和平台,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党员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4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教育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招生考试、项目评审和学生资助等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治理中小学教辅散滥、择校乱收费、改制学校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校活动。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指导,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